西汉兵役与劳役不分,统称“徭役”,凡著名于徭役籍的男子,须服劳役和兵役。西汉统治者实行“轻徭薄赋”,始役年龄在景帝时从原来的17岁放宽至20岁,昭帝时又宽至23岁,止役年龄也从秦及汉初的60岁降至56岁。这种与劳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具体包括更卒、正卒、卫卒、戍卒等等。
正卒的范围和性质。在汉代,仍实行预备兵役制,即除必须服正规兵役之外,男子从始傅到老免都有当兵的义务,在这段时期内每人要当一年“车骑材官卒”,即郡国兵,以后再根据实际需要,或当一年“戍卒”(又称“外徭”),或当一年“卫卒”(又称“卫士”),文帝曾“减外徭卫卒”,即指此二项。可见西汉男丁一生中均要服役两年,称为“正卒”。此外,在不服正规兵役的年份,每人每年须服劳役一个月,称为“更卒”。这些都是傅籍男子应尽的义务。
更卒。傅籍以后的男子除去服正规兵役的年份,每年须服劳役一月,因服役一月后即行更换,故名“更卒”。东汉王充说,“一业使民,居更一月”即指此。服役地点多在本郡县,劳役具体包括筑长城、修营垒、起亭障、做烽燧、造宫室、建陵墓、修堤、治河、转输、漕运等等,均为艰苦的无偿劳动。不愿服此役者可纳钱代役,名为“践更”。
车骑材官卒,这实际是郡国兵。这是役龄男子都必须承担的一项兵役,即在本郡国充当车骑、材官、骑士、楼船等兵士。此役由郡国太守、都尉负责征发、罢遣,主要目的是进行军事训练,以获得必要的军事技能,役期为一年,即《汉旧仪注》所说:“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阵)。”训练完毕,须经考核,每年八月由“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然后回乡务农,成为国家的预备兵,遇有战事,随时应征入伍,平时则每年只服更卒劳役,直到老免为止。
戍卒和卫卒。经一年车骑材官卒的军事训练后回乡务农的预备役军人,还有被征作戍卒或卫卒的可能。从史载:“一岁屯戍”,“一岁为卫士”可见此役期限也是一年。戍卒,即在边防军服役的戍边之卒,又称外徭,如苏林所说,“外徭谓戍边也。”不愿服此役者可纳钱,由官府雇人代役,称为“更赋”或“过更”。卫卒则指在京城中央禁卫军服役的卫士,当然,服此项兵役者为数不会太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项卒役的期限及起止年龄仅是法律上的规定,而实际执行中未必完全如此。特别在遇有战争的非常时期,提前或超期服役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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