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法律常识
一、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四、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3.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
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4.请教好心人关于生活中法律的小常识题
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女儿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直接把养花的人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钱,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请律师诀窍。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5.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物权的三种类别: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 审核,由县级人民 *** 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另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③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3)知识产权①著作权的。
6.可以说说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法律知识吗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别忘了父母遗产有你一份。
如果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拒不归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到期之后两年之内未催要,你失去讨还的权利。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有超过他所得遗产数额的债务,就可以不还。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的学生。
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喝醉酒犯罪,法律不饶你。
民可以告官,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持刀对一少女施暴,你可以挺身而出,打死那小子也不犯法。
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或是路边的广告牌砸着你,或是你掉进了没盖好的窖井而受伤,你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7.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蒋崇胜
公司常用法律法规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6、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7、集体合同规定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9、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0、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4、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5、《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17、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21、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2、最低工资规定2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一.十条法律小常识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7.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8.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9.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10.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二.校园法律小常识问答
问题1:学生在校内以外受伤的风险谁承担? 答:学生在校内意外受伤学校不一定承担 根据教育部2002年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情况而定。《办法》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学校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则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学校发现情况,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2:学生在体育竞赛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呢? 答:一般情况下,只要致害方在体育竞赛中没有故意或者严重违反运动规则,参赛学生受伤应损害自担。 体育竞赛,既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又具有一定危险性,特别是篮球、足球等人体发生直接冲撞的对抗性竞赛,是很容易出现人身损害后果的。已知或者应知体育竞赛潜伏着此种固有的风险而仍然参加此种竞赛,实际上是对此种活动中风险的接受,受害人只能自行承担损害而不能要求致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民法理论上的“自愿承担危险”。如果运动员故意或者严重违反运动规则而侵害其他运动员的人身,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问题3:学生在校期间经常自行组织活动出现损害怎么办? 答:学生在休息时间自行组织的,并没有报告学校,故学校对此没有特定的注意义务。况且他们系中学生,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体育竞赛中可能发生的损害,应该有所预见和防范,不需要学校特别提醒。因而对非学校组织的正常体育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学校没有过错,是不应承当赔偿责任的。三. 常见的违法招聘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四.大学校园安全常识
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大学校园的管理和建设。那我们究竟怎么做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保障自身安全呢?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些简单地大学校园安全常识: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大学生财产安全意识薄弱、轻信他人、财物保护观念差的现象,更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安全涉及到每个人的学习及日常生活,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等等。 1.防盗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代大学生手中的零用钱越来越多,手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一应俱全。这就使社会上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住高校,有的抢劫、盗窃团伙专“吃”高校。一些师生又不按规定保管公、私财物,使犯罪分子作案易于得手。预防和打击校园盗窃是每个在校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窃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是做好防盗、保证安全的基础。 大学校园中发生的盗窃方式有哪几种? (1)顺手牵羊:作案分子趁无人或同学不备将放在桌、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占为已有。 (2)窗外钓鱼:作案人用竹竿等工具在窗外将室内他人的物品钩走。 (3)翻窗入室:作案人翻越没有牢固防范设施的窗户、气窗等入室行窃。 (4)以推销物品的形式踩点,然后进行偷窃。 (5)以认老乡形式或困难求助为名窃去银行卡或饭卡密码,取走银行的存款或饭卡的钱。 基本的防盗方法有哪几种?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饭卡要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能怕麻烦。 (5)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必要时可打电话给校保卫科。 (6)晚上休息或假期不在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 2.防骗篇 一些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高,但因踏入社会较晚,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轻信他人,交友不慎等发生的案件,有些造成学生的财产损失,有些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针对大学生有哪些常见骗术? (1)通过上网聊天交友,取得信任后,编造谎言进行诈骗; (2)假称自己发生意外,利用同学的同情心理伺机进行诈骗; (3)以恋爱为名进行诈骗; (4)编造学生在学校受到意外伤害,对学生家长及亲属实施诈骗; (5)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诈骗学生; (6)利用手机发短信息中奖诈骗。 预防诈骗的措施有哪些?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 3.综合篇 市内交通应注意哪些问题? 市内乘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带好现金,谨防扒手,避免与人发生纠纷。 步行、骑自行车时,一定要养成朝两边看的习惯,千万不可贸然横冲,需穿过公路时要走斑马线,走天桥,不要图省时而横穿马路。 预防网络问题的措施有哪些? (1)自觉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定,不沉溺网络游戏、不浏览色情、暴力等不法信息。 (2)在网上慎交朋友,不要将个人资料外泄,更不要随便答应“网友”外出,不给违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加强体育运动,要合理安排时间,讲究科学用脑。电脑不能代替的是人的情感交流,多在现实生活中与同学和朋友直接交往、聊天。 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大学生活作为大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大学生活对于每一位学子来说都是一段美好又难忘的时光。而这一切开始的时候,不易被同学们重视的往往是安全问题。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一个大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保证,是每一位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而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是保障自身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希望广大同学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让自己和他人的大学生活更加安宁,更加美好。本文来自作者[隽子伯]投稿,不代表鸡脖创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jcjybjb.com/jb/6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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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1.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法律常识 一、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